谷歌起诉了一家名为"Orpheusdroid"的公司,原因是其名字中包含"droid"一词,并且与谷歌拥有商标的"Android"相似。
创业者 vijai 发帖描述了自己所成立的公司被谷歌起诉的经历。
根据 vijai 的描述,他在2010年 Android 系统尚处于积极发展的阶段自学了 ROM 定制开发,原意是希望改进原生 Android 系统糟糕的用户界面和流畅性体验。到了2012年,vijai 萌生了未来可能会创业的想法,为此决定给尚未诞生的公司取一个名字,并想到了"Orpheusdroid"一词。vijai 解释这是希腊神话人物音乐之神 Orpheus 与 droid 一词的结合。与此同时,vijai 还购买了域名以将"Orpheusdroid"名字保留下来。为了保持域名的活跃度,vijai 一直把网站以新闻网站、论坛等其他形式进行运营。从2013年开始,vijai 开始以 Orpheusdroid 品牌(尚未注册)发布应用,以及从事自由职业。
2017年,vijai 以"Orpheusdroid"的名字注册了一家独资公司;2019年12月 vijai 为他的"Orpheusdroid"品牌申请了商标。就在被授予商标的一周前,vijai 收到了来自谷歌印度法务部的中止信 ("Cease and Desist" letter),要求他撤消商标、放弃业务和公司名称,并签署一项承诺保证将来不会侵犯谷歌的任何版权。
对于谷歌的举动,vijai 迅速聘请律师起草了一份回复通知,称他已与谷歌开展业务多年,过去没有遇到过任何问题,同时确保他没有恶意冒充或进行欺骗性交易。
谷歌在对商标提出异议的反对书中称 vijai 申请的商标是对"droid"一词的侵权,而且与他们拥有商标的"Android"相似。
vijai 回复称他的品牌与"Android"无关,因为这是他在2012年创造的一个单词,而且音节"An"也不能用"Orpheus"代替。不过在后面的法庭听证会上,谷歌果然还是如 vijai 所料地提交了他们的证据,以证明为什么"Orpheusdroid"这个名字是一个被质疑的商标。vijai 指出,谷歌提交了近 350 页的文件,其中至少有 5 页声称他们拥有"Droid"的商标。
但 vijai 认为事实是,"Droid"最早由一位美国科幻小说家于1952年创造。大约在1990年,卢卡斯影业注册了 Droid 的商标,后来迪士尼收购了卢卡斯影业,谷歌应该是从迪士尼处获得了在 Android 中使用"Droid"的授权许可。
这里要明确一个情况,商标不等同于名称。商标是名称加上其商品或服务。因此,对于商标侵权的分析必须同时包含两者。所以无论对于 vijai 还是谷歌,单讨论"Droid"、"Android"和"Orpheusdroid"之间的相似性或其他历史渊源关系并无意义,要主张是否商标侵权必须结合他们的业务或商品来分析。
不然只要使用"droid"一词在搜索引擎或应用商店中进行搜索,谷歌法务部随时都可以进行起诉。
目前此案件尚未被裁决,vijai 也正在积极应对起诉,对于这种小人物以一己之力对抗巨头的经典“戏码”,vijai 也获得了众人的鼎力相助,大家纷纷献出自己的建议。有人认为,vijai 最后可能会胜诉,但付出的时间、精力、机会成本和律师聘请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