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创建自定义对象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创建一个**缺点:**红宝书都说这个方案完美了。。。。
创建自定义对象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创建一个 Object
的实例,然后再为它添加属性和方法,早期的开发人员经常使用这种模式来创建对象,后来对象字面量的方法成了创建对象的首选模式。虽然 object构造函数
或者 对象字面量
的方法都可以用来创建对象,但是这些方法使用同一个接口创建很多对象,会产生大量的重复代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人们开始使用各种模式来创建对象,在这些模式中,一般推荐使用四种方式,包括 构造函数模式
、 原型模式
、 构造函数和原型组合模式
, 动态原型模式
,其他的方式,包括 工厂模
、 寄生构造函数模
、 稳妥构造函数模式
平时使用的较少。而这些方式中,用的最多最推荐的应是 组合模式和动态原型模式
。下面先介绍下各个模式的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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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模式的优点就是确实是解决了创建多个相似对象的问题,但是却没有解决对象识别的问题,即不知道创建实例的是哪一个对象(构造函数),因为所有的实例都是object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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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函数模式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通过contructor或者instanceof可以识别对象实例的类别(即它的构造函数),但是每次创建实例时,每个方法都要被创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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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型模式的优点是实例的方法是共享的,所有的实例的同一个方法都指向同一个,这样使得每次创建实例时方法不会重新创建,但是这也是缺点,原型模式中所有的属性和方法都共享,这样造成两个问题一是没有办法创建实例自己的属性和方法,二是实例改变属性里的数据时其他实例也会跟着改变,另外它也不能像创建构造函数那样可以传递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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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函数和原型组合模式优点就是该共享的共享,该私有的私有,即用构造函数定义对象的所有非函数属性,用原型方式定义方法和共享的属性,结果,每个实例都会有自己的一份实例属性的副本,但同时又共享着对方法的引用,最大限度地节省了内存。另外,这种混成模式还支持向构造函数传递参数;这种构造函数和原型混成的模式,是目前在ECMAScript中使用最广泛、认同度最高的一种创建定义类型的方法。
注意组合模式解决了原型模式没有办法传递参数的缺点,也解决了构造函数模式不能共享方法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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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原型模式是目前极为推荐的一种形式,但是在使用时要注意不能用对象字面量重写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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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生构造函数模式和工厂模式基本一样,除了多了个new操作符,因此它也不能识别对象,或者说不能识别实例的类别,该方法不推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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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妥构造函数模式适合在一些安全的环境中,稳妥对象是指没有公共属性,而且其方法也不引用this的对象,它也无法识别对象的所属类型,该方法不推荐使用
工厂模式
function Person(name) { var o = new Object(); o.name = name; o.say = function() { alert(this.name); } return o; } var person1 = Person("yawei"); 复制代码
缺点:
- 对象无法识别,所有实例都指向一个原型;无法通过constructor识别对象,因为都是来自Object。
- 每次通过Person创建对象的时候,所有的say方法都是一样的,但是却存储了多次,浪费资源。
构造函数模式
function Person() { this.name = 'hanmeimei'; this.say = function() { alert(this.name) }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复制代码
优点:
- 通过constructor或者instanceof可以识别对象实例的类别
- 可以通过new 关键字来创建对象实例,更像OO语言中创建对象实例
缺点:
- 多个实例的say方法都是实现一样的效果,但是却存储了很多次(两个对象实例的say方法是不同的,因为存放的地址不同)
注意:
return this return this
原型模式
function Person() {} Person.prototype.name = 'hanmeimei'; Person.prototype.say = function() { alert(this.name); } Person.prototype.friends = ['lilei'];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复制代码
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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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y方法是共享的了,所有的实例的say方法都指向同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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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动态的添加原型对象的方法和属性,并直接反映在对象实例上。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Person.prototype.showFriends = function() { console.log(this.friends) } person1.showFriends() //['lilei'] 复制代码
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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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引用的情况下会出现问题具体见下面代码: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var person2 = new Person(); person1.friends.push('xiaoming'); console.log(person2.friends) //['lilei', 'xiaoming'] 复制代码
因为js对引用类型的赋值都是将地址存储在变量中,所以person1和person2的friends属性指向的是同一块存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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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调用say方法或者name属性的时候会搜索两次,第一次是在实例上寻找say方法,没有找到就去原型对象(Person.prototype)上找say方法,找到后就会在实力上添加这些方法or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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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方法都是共享的,没有办法创建实例自己的属性和方法,也没有办法像构造函数那样传递参数。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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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点②中存在一个问题就是直接通过对象字面量给
Person.prototype
进行赋值的时候会导致constructor
改变,所以需要手动设置,其次就是通过对象字面量给Person.prototype
进行赋值,会无法作用在之前创建的对象实例上var person1 = new Person() Person.prototype = { name: 'hanmeimei2', setName: function(name){ this.name = name } } person1.setName() //Uncaught TypeError: person1.set is not a function(…) 复制代码
这是因为对象实例和对象原型直接是通过一个指针链接的,这个指针是一个内部属性[[Prototype]],可以通过
__proto__
访问。我们通过对象字面量修改了Person.prototype指向的地址,然而对象实例的__proto__
,并没有跟着一起更新,所以这就导致,实例还访问着原来的Person.prototype
,所以建议不要通过这种方式去改变Person.prototype
属性
构造函数和原型组合模式
function Person(name) { this.name = name this.friends = ['lilei'] } Person.prototype.say = function() { console.log(this.name)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hanmeimei') person1.say() //hanmeimei 复制代码
优点:
- 解决了原型模式对于引用对象的缺点
- 解决了原型模式没有办法传递参数的缺点
- 解决了构造函数模式不能共享方法的缺点
缺点:
- 和原型模式中注意①一样
动态原型模式
function Person(name) { this.name = name // 检测say 是不是一个函数 // 实际上只在当前第一次时候没有创建的时候在原型上添加sayName方法 //因为构造函数执行时,里面的代码都会执行一遍,而原型有一个就行,不用每次都重复,所以仅在第一执行时生成一个原型,后面执行就不必在生成,所以就不会执行if包裹的函数, //其次为什么不能再使用字面量的写法,我们都知道,使用构造函数其实是把new出来的对象作用域绑定在构造函数上,而字面量的写法,会重新生成一个新对象,就切断了两者的联系! if(typeof this.say != 'function') { Person.prototype.say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复制代码
优点:
- 可以在初次调用构造函数的时候就完成原型对象的修改
- 修改能体现在所有的实例中
**缺点:**红宝书都说这个方案完美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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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用检查一个在执行后应该存在的方法或者属性就行了 假设除了:say方法外,你还定义了很多其他方法,比如:sayBye、cry、smile等等。此时你只需要把它们都放到对sayName判断的if块里面就可以了。
if (typeof this.sayName != "function") { Person.prototype.sayName = function() {...}; Person.prototype.sayBye = function() {...}; Person.prototype.cry = function() {...}; ... } 复制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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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对象字面量修改原型对象
寄生构造函数模式
function Person(name) { var o = new Object() o.name = name o.say = function() { alert(this.name) } return o } var peron1 = new Person('hanmeimei') 复制代码
优点:
- 和工厂模式基本一样,除了多了个new操作符
缺点:
- 和工厂模式一样,不能区分实例的类别
稳妥构造模式
function Person(name) { var o = new Object() o.say = function() { alert(name) }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hanmeimei'); person1.name // undefined person1.say() //hanmeimei 复制代码
优点:
- 安全,那么好像成为了私有变量,只能通过say方法去访问。所谓稳妥对象,指的是没有公共睡醒,而且其方法也不引用this的对象。
缺点:
- 跟工厂模式一样,不能区分实例的类别
以上所述就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JavaScript对象与创建对象的方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有任何疑问请给我留言,小编会及时回复大家的。在此也非常感谢大家对 码农网 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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