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对象与创建对象的方式

栏目: 后端 · 发布时间: 5年前

内容简介:创建自定义对象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创建一个**缺点:**红宝书都说这个方案完美了。。。。

创建自定义对象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创建一个 Object 的实例,然后再为它添加属性和方法,早期的开发人员经常使用这种模式来创建对象,后来对象字面量的方法成了创建对象的首选模式。虽然 object构造函数 或者 对象字面量 的方法都可以用来创建对象,但是这些方法使用同一个接口创建很多对象,会产生大量的重复代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人们开始使用各种模式来创建对象,在这些模式中,一般推荐使用四种方式,包括 构造函数模式原型模式构造函数和原型组合模式动态原型模式 ,其他的方式,包括 工厂模寄生构造函数模稳妥构造函数模式 平时使用的较少。而这些方式中,用的最多最推荐的应是 组合模式和动态原型模式 。下面先介绍下各个模式的优缺点:

  • 工厂模式的优点就是确实是解决了创建多个相似对象的问题,但是却没有解决对象识别的问题,即不知道创建实例的是哪一个对象(构造函数),因为所有的实例都是object创造的;

  • 构造函数模式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通过contructor或者instanceof可以识别对象实例的类别(即它的构造函数),但是每次创建实例时,每个方法都要被创建一次;

  • 原型模式的优点是实例的方法是共享的,所有的实例的同一个方法都指向同一个,这样使得每次创建实例时方法不会重新创建,但是这也是缺点,原型模式中所有的属性和方法都共享,这样造成两个问题一是没有办法创建实例自己的属性和方法,二是实例改变属性里的数据时其他实例也会跟着改变,另外它也不能像创建构造函数那样可以传递参数;

  • 构造函数和原型组合模式优点就是该共享的共享,该私有的私有,即用构造函数定义对象的所有非函数属性,用原型方式定义方法和共享的属性,结果,每个实例都会有自己的一份实例属性的副本,但同时又共享着对方法的引用,最大限度地节省了内存。另外,这种混成模式还支持向构造函数传递参数;这种构造函数和原型混成的模式,是目前在ECMAScript中使用最广泛、认同度最高的一种创建定义类型的方法。

    注意组合模式解决了原型模式没有办法传递参数的缺点,也解决了构造函数模式不能共享方法的缺点。

  • 动态原型模式是目前极为推荐的一种形式,但是在使用时要注意不能用对象字面量重写原型

  • 寄生构造函数模式和工厂模式基本一样,除了多了个new操作符,因此它也不能识别对象,或者说不能识别实例的类别,该方法不推荐使用

  • 稳妥构造函数模式适合在一些安全的环境中,稳妥对象是指没有公共属性,而且其方法也不引用this的对象,它也无法识别对象的所属类型,该方法不推荐使用

工厂模式

function Person(name) {
  var o = new Object();
  o.name = name;
  o.say = function() {
    alert(this.name);
  }
  return o;
}
var person1 = Person("yawei");
复制代码

缺点:

  1. 对象无法识别,所有实例都指向一个原型;无法通过constructor识别对象,因为都是来自Object。
  2. 每次通过Person创建对象的时候,所有的say方法都是一样的,但是却存储了多次,浪费资源。

构造函数模式

function Person() {
  this.name = 'hanmeimei';
  this.say = function() {
    alert(this.name)
  }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复制代码

优点:

  1. 通过constructor或者instanceof可以识别对象实例的类别
  2. 可以通过new 关键字来创建对象实例,更像OO语言中创建对象实例

缺点:

  1. 多个实例的say方法都是实现一样的效果,但是却存储了很多次(两个对象实例的say方法是不同的,因为存放的地址不同)

注意:

return this
return this

原型模式

function Person() {}
Person.prototype.name = 'hanmeimei';
Person.prototype.say = function() {
  alert(this.name);
}
Person.prototype.friends = ['lilei'];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复制代码

优点:

  1. say方法是共享的了,所有的实例的say方法都指向同一个。

  2. 可以动态的添加原型对象的方法和属性,并直接反映在对象实例上。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Person.prototype.showFriends = function() {
      console.log(this.friends)
    }
    person1.showFriends()  //['lilei']
    复制代码

缺点:

  1. 出现引用的情况下会出现问题具体见下面代码: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var person2 = new Person();
    person1.friends.push('xiaoming');
    console.log(person2.friends)  //['lilei', 'xiaoming']
    复制代码

    因为js对引用类型的赋值都是将地址存储在变量中,所以person1和person2的friends属性指向的是同一块存储区域。

  2. 第一次调用say方法或者name属性的时候会搜索两次,第一次是在实例上寻找say方法,没有找到就去原型对象(Person.prototype)上找say方法,找到后就会在实力上添加这些方法or属性。

  3. 所有的方法都是共享的,没有办法创建实例自己的属性和方法,也没有办法像构造函数那样传递参数。

注意:

  1. 优点②中存在一个问题就是直接通过对象字面量给 Person.prototype 进行赋值的时候会导致 constructor 改变,所以需要手动设置,其次就是通过对象字面量给 Person.prototype 进行赋值,会无法作用在之前创建的对象实例上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Person.prototype = {
    	name: 'hanmeimei2',
      	setName: function(name){
          this.name = name
      	}
    }
    
    person1.setName()   //Uncaught TypeError: person1.set is not a function(…)
    复制代码

    这是因为对象实例和对象原型直接是通过一个指针链接的,这个指针是一个内部属性[[Prototype]],可以通过 __proto__ 访问。我们通过对象字面量修改了Person.prototype指向的地址,然而对象实例的 __proto__ ,并没有跟着一起更新,所以这就导致,实例还访问着原来的 Person.prototype ,所以建议不要通过这种方式去改变 Person.prototype 属性

构造函数和原型组合模式

function Person(name) {
  this.name = name
  this.friends = ['lilei']
}
Person.prototype.say = function() {
  console.log(this.name)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hanmeimei')
person1.say() //hanmeimei
复制代码

优点:

  1. 解决了原型模式对于引用对象的缺点
  2. 解决了原型模式没有办法传递参数的缺点
  3. 解决了构造函数模式不能共享方法的缺点

缺点:

  1. 和原型模式中注意①一样

动态原型模式

function Person(name) {
  this.name = name
    // 检测say 是不是一个函数
    // 实际上只在当前第一次时候没有创建的时候在原型上添加sayName方法
    //因为构造函数执行时,里面的代码都会执行一遍,而原型有一个就行,不用每次都重复,所以仅在第一执行时生成一个原型,后面执行就不必在生成,所以就不会执行if包裹的函数,
//其次为什么不能再使用字面量的写法,我们都知道,使用构造函数其实是把new出来的对象作用域绑定在构造函数上,而字面量的写法,会重新生成一个新对象,就切断了两者的联系!
  if(typeof this.say != 'function') {
    Person.prototype.say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复制代码

优点:

  1. 可以在初次调用构造函数的时候就完成原型对象的修改
  2. 修改能体现在所有的实例中

**缺点:**红宝书都说这个方案完美了。。。。

注意:

  1. 只用检查一个在执行后应该存在的方法或者属性就行了 假设除了:say方法外,你还定义了很多其他方法,比如:sayBye、cry、smile等等。此时你只需要把它们都放到对sayName判断的if块里面就可以了。

    if (typeof this.sayName != "function") {
        Person.prototype.sayName = function() {...};
        Person.prototype.sayBye = function() {...};
        Person.prototype.cry = function() {...};
        ...
    }
    复制代码
  2. 不能用对象字面量修改原型对象

寄生构造函数模式

function Person(name) {
  var o = new Object()
  o.name = name
  o.say = function() {
    alert(this.name)
  }
  return o
}

var peron1 = new Person('hanmeimei')
复制代码

优点:

  1. 和工厂模式基本一样,除了多了个new操作符

缺点:

  1. 和工厂模式一样,不能区分实例的类别

稳妥构造模式

function Person(name) {
  var o = new Object()
  o.say = function() {
    alert(name)
  }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hanmeimei');
person1.name  // undefined
person1.say() //hanmeimei
复制代码

优点:

  1. 安全,那么好像成为了私有变量,只能通过say方法去访问。所谓稳妥对象,指的是没有公共睡醒,而且其方法也不引用this的对象。

缺点:

  1. 跟工厂模式一样,不能区分实例的类别

以上所述就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JavaScript对象与创建对象的方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有任何疑问请给我留言,小编会及时回复大家的。在此也非常感谢大家对 码农网 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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