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前言配图是小孩叠的积木,觉得刚好符合这个主题,所以就拿来做封面了哈。CSS
前言
配图是小孩叠的积木,觉得刚好符合这个主题,所以就拿来做封面了哈。
什么是CSS权重?
CSS 权重
,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CSS 优先级
。来看下MDN官网对 优先级
的描述:
浏览器通过优先级来判断哪一些属性值与一个元素最为相关,从而在该元素上应用这些属性值。优先级是基于不同种类选择器组成的匹配规则。
我们通过一个小例子来加深理解下:
<p class="text" id="text">我是一段简单的文本。</p> 复制代码
.text { color: red; // 红色 } #text { color: blue; // 蓝色 } 复制代码
运行后,可以看到 p
标签文本的颜色为 蓝色
。
那么为什么会是蓝色的?这就是 CSS权重
来决定的。决定最终用哪个样式作用到该 p
标签上。
上面代码说明: ID
选择器的权重大于 类选择器
,所以 CSS权重
跟选择器的分类密切相关。如果您对 CSS选择器
还不太了解,或者说不太清楚CSS有哪些选择器,个人建议你先阅读以下几篇文章,这样更有助于帮助你阅读本文后面的内容:
选择器的类型
- 类型选择器(例如,
h1
)和伪元素选择器(例如,:before
) - 类选择器(例如,
.example
)和属性选择器(例如,[type="radio"]
),伪类选择器(例如,:hover
) - ID选择器(例如,
#example
)
上面列表中,选择器类型的优先级是递增的。
通配符选择器( *
)和关系选择器( ~
, +
, >
, )和否定伪类
:not()
对优先级没有影响。(但是在 :not()
内部声明的选择器会影响优先级)。
给元素添加 内联样式
(例如, style="font-weight: bold;"
)总会覆盖外部样式表的任何样式,因此可看作是具有最高的优先级。除了一个例外的规则 !important
,这个看下 MDN
官网对其的详细讲解 。
CSS权重概述
权重 权重
选择器权重的计算
除了上面通过选择器的类型,我们可以大概知道谁的权重值更高,但是如果想更深入的理解 CSS权重
和更好的利用 CSS权重
来编写更加灵活的样式,我们还需要明白选择器的权重是如何计算的。
style
CSS2规范中给出的一些例子:
* {} /* a=0 b=0 c=0 d=0 -> specificity = 0,0,0,0 */ li {} /* a=0 b=0 c=0 d=1 -> specificity = 0,0,0,1 */ li:first-line {} /* a=0 b=0 c=0 d=2 -> specificity = 0,0,0,2 */ ul li {} /* a=0 b=0 c=0 d=2 -> specificity = 0,0,0,2 */ ul ol+li {} /* a=0 b=0 c=0 d=3 -> specificity = 0,0,0,3 */ h1 + *[rel=up]{} /* a=0 b=0 c=1 d=1 -> specificity = 0,0,1,1 */ ul ol li.red {} /* a=0 b=0 c=1 d=3 -> specificity = 0,0,1,3 */ li.red.level {} /* a=0 b=0 c=2 d=1 -> specificity = 0,0,2,1 */ #x34y {} /* a=0 b=1 c=0 d=0 -> specificity = 0,1,0,0 */ style="" /* a=1 b=0 c=0 d=0 -> specificity = 1,0,0,0 */ 复制代码
根据这样的定义,很多网站的文章简单的把 CSS权重
归纳为:内联样式的权重值是1000,ID选择器的权重是100,class选择器的权重值是10,标签选择器的权重值是1,整条规则的权重值相加得到整个样式规则的权重值,数值越大权重就越高。
还有一个我们应该很熟悉的公式: important > 内联 > ID > 类|属性|伪类 > 标签|伪元素 > 通配符 > 继承
。
大多数情况下,按照这样的理解得出的结论是没问题的,但是遇到下面的情况就出现问题了:
/* 样式一 */ body header div nav ul li div p a span em { color: red; } /* 样式二 */ .count { color: blue; } 复制代码
按照错误的计算方法,样式一的权重值为11,样式二的权重值为10,如果这两条规则作用于同一个元素,则元素的文本颜色应该为红色,而实际上却是蓝色。
我们把上面两条规则应用到一个 em
元素上,在浏览器中来看个究竟:
<em class="count">我最终的文本颜色是?</em> 复制代码
可以看到最终的颜色是: 蓝色
。
权重值的比较
为什么会出现例子中的情况,这就涉及到权重值的比较规则,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按照四组正确的计算方法,上面例子中样式一的权重值应该是 0,0,0,11
,样式二的权重值是 0,0,1,0
。
按照规范,计算权重值时, A,B,C,D四组值,从左到有,分组比较,如果A相同,比较B,如果B相同,比较C,如果C相同,比较D,如果D相同,后定义的优先。
样式一和样式二的A,B相同,所以比较C,而样式二的C大于样式一,所以,不管D值如何,样式二的权重都大于样式一。这才是正确的计算权重的方法。
举个更容易理解的栗子哈:1张百元大钞大,还是99张1元的加起来大?明白了吧,哈哈~
例外的 !important
规则
在按照ABCD四组计算比较之外,还可以对某一个属性使用 !important
规则。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与其在编程语言中的意义恰好相反,不是代表“不重要”二是代表“很重要”。
CSS2 规范中规定:!important 用于单独指定某条样式中的单个属性。对于被指定的属性,有 !important 指定的权重值大于所有未用 !important 指定的规则。
我们来看个例子:
<header id="header"> <nav> <ul> <li class="current has-important">首页</li> </ul> </nav> </header> 复制代码
/* 样式一 */ #header nav ul li.current { color: red; font-weight: bold; } /* 样式二 */ li.has-important { color: blue !important; font-weight: normal; } 复制代码
就整条规则而言,样式一的权重值为 0, 1, 1, 3
,而样式二的权重值仅为 0, 0, 1, 1
。所以应用于相同元素时,应该样式一生效。但是对于 color
属性,由于在样式二中,用 !important
做了指定,因此 color
将应用样式二的规则,而 font-weight
还是用样式一的规则。在浏览器看下实际效果:
那如果多条规则中都对同一属性指定了 !important
呢?我们再来简单写个例子测试下:
<div id="multipleImportant" class="multiple-important"> 如果多条规则中都对同一属性指定了`!important`,谁生效? </div> 复制代码
/* 样式一 */ #multipleImportant { color: red !important; } /* 样式二 */ .multiple-important { color: blue !important; } 复制代码
其实这时候 !important
的作用已经相互抵消了,依然按照ABCD四组计算来比较。很明显,id选择器的权重要比class选择器权重高,所以最终样式一生效,文本显示 红色
。
但是,使用 !important
是一个坏习惯,我们应该尽量避免。因为这破坏了样式表中固有的级联规则,使得调试bug变得更加困难了。
来自MDN上的一些经验法则:
!important !important !important !important
取而代之,你可以:
- 更好的利用CSS级联属性
- 使用更具体的规则。在您选择的元素之前增加一个或多个元素,使选择器变得更加具体,并获得更高的优先级。
比如下面这个例子:
<div id="test"> <span>Text</span> </div> 复制代码
div#test span { color: green } span { color: red } div span { color: blue } 复制代码
上面例子中,无论你CSS语句的顺序是什么样的,文本都会是绿色的(green),因为这一条规则是最具有针对性,优先级最高的。(同理,无论语句顺序怎么样,蓝色(blue)的规则都会覆盖红色的规则(red))。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 !important
A)一种情况
- 你的网站上有一个设定了全站样式的CSS文件
- 同时你(或是你同事)写了一些很差的内联样式
在这些情况下,你就可以在你全局的CSS文件中写一些 !important
的样式来覆盖掉那些直接写在元素上的行内样式。
活生生的例子比如:一些写得很糟糕的jQuery插件里面使用的内联样式。
B)另一种情况
#someElement p { color: blue; } p.awesome { color: red; } 复制代码
在外层有 #someElement
的情况下,你怎样能使 awesome
的样式变成红色呢?如果不使用 !important
,第一条的规则永远比第二条规则权重更高。
怎样覆盖 !important
A)很简单,只需再添加一条带 !important
的CSS规则,要么给这个选择器更高的优先级(添加一个标签,ID或类);或是添加一样的选择器,把它的位置放在原有声明的后面。
一些拥有更好的优先级的例子,从上到下,优先级是递增的:
table td { height: 50px !important; } .myTable td { height: 50px !important; } #myTable td { height: 50px !important; } 复制代码
B)或者使用相同的选择器,但是置于已有的样式之后:
td { height: 50px !important; } 复制代码
C)或干脆改写原来的规则,以避免使用 !important
关于inherit
除了直接指定到元素上的样式规则外,每个属性值还有一个可能为 inherit
(继承)的值。表示元素的样式属性继承自父元素,与父集元素的定义一致。
看个例子:
<ul class="list"> <li class="item"> <span>文本文本文本</span> </li> </ul> 复制代码
.list .item { color: red; } 复制代码
上面的例子中,我们并没有给 span
添加 color
属性,但是 span
的文本颜色会是红色的,这就是因为 span
的 color
属性默认值为 inherit
。
对于 inherit
属性,只需要记住一点:继承而来的值权重永远低于明确指定到元素的定义。只有当一个元素的某个属性没有被直接指定时,才会继承父级元素的值。
再看个例子:
<ul class="list"> <li class="item"> <span>文本文本文本</span> </li> </ul> 复制代码
.list .item { color: red; } span { color: blue; } 复制代码
上面的例子中,第一条规则按照ABCD四组计算的权重为 0,0,2,0
;第二条规则的权重为 0,0,0,1
;虽然第一条规则的权重更高,但是它是针对 li
元素的直接指定,并不是针对 span
元素定义的,所以计算 span
的 color
属性权重值时,实际上就是 inherit
的红色与直接指定的蓝色对比。按照规则,只要有直接指定的值(蓝色),就不会再继承父级元素的值(红色),所以最终 span
的文本颜色为 蓝色
。
关于 inherit
规则,最典型的场景就是链接文字的颜色。通常浏览器自带的样式表都有针对 a
标签的颜色及下划线的直接指定,所以我们自定义的样式表中对 a
标签的父级指定 color
属性和 text-decoration
属性,通常是不会起作用的。我们来看个例子:
<p class="txt"> <a href="#">父级元素设置的color和text-decoration对我不起作用</a> </p> 复制代码
.txt { color: red; text-decoration: none; } 复制代码
我们在浏览器可以看到,尽管我们给 a
标签的父级 p
设置了颜色红色和去除下划线, a
标签依然是蓝色的和带下划线的。
即使你给它们都加上 !important
,也无效。
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reset来改变这一点:
a { color: inherit; text-decoration: inherit; } .txt { color: red; text-decoration: none; } 复制代码
再来看下效果:
可以看到,父级设置的样式生效了。由于我们的样式表对 a
标签直接指定了 color
和 text-decoration
属性值,覆盖了浏览器的默认样式,所以在没有特别指定 a
标签的颜色和下划线定义的前提下,会从父级元素 p
继承,因此链接会显示红色和没有下划线。
注意: inherit
在 CSS1 规范中并未定义,所以 IE6, IE7 以及 IE8 的 QuirksMode 不支持。
有意思的a标签
我们直接看例子:
<a href="#">鼠标划入时,我的颜色是?</a> 复制代码
a:hover { color: red; } a:link { color: blue; } 复制代码
我们希望的效果是鼠标移入 a
标签的时候,文字变成红色的。实际上呢?仍然是蓝色。
为什么会这样呢?
其实, a
标签的四个伪类( :link
、 :hover
、 active
、 visited
)的优先级是一样的,所以这时候就看他们在样式文件中的顺序了,后面的会覆盖前面的,这回你知道为什么了吧。
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在写 a
标签的伪类的时候,要注意它们的顺序,遵循: :link
、 :visited
、 :hover
、 :active
。
在网上看到的例子
之前在其他网站上,看到这样一个例子,大概是这样的:
<p class="blue red">我的颜色是?</p> <p class="red blue">我的颜色是?</p> 复制代码
.red { color: red; } .blue { color: blue; } 复制代码
问:两个p标签的文本颜色分别是什么?
答案是:都是蓝色的
这边要注意的是:class中的类名的顺序并不会影响样式的优先级,而是由它们在样式文件中的先后顺序决定的,后面定义的优先级更高。
总结
- 权重的大小跟选择器的类型和数量有关
- 样式的优先级跟样式的定义顺序有关,后面的覆盖前面的
- 一条样式规则的整体权重值包含四个独立的部分:[A,B,C,D]
- A表示内联样式,只有1或0两个值
- B表示选择器中ID的数量
- C表示选择器中类、属性、伪类选择器的数量
- D表示选择器中伪元素及标签的数量
- 比较时,从低位到高位(从A到D)分别比较,高位相同时才比较低位
- 标签选择器的权重永远都比一个类选择器的权重低,无论有多少个,除非使用
!important
- 有
!important
标记指定的属性权重值最高;多次指定时,相互抵消;应尽量减少!important
的使用 -
inherit
而来的属性定义,优先级低于任何直接指定的属性值
最后
这篇文章断断续续写了好多天,但也算比较详细,自己也比较深入的学习了CSS权重相关的知识。
感谢耐心读完,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或者建议,可以多多交流。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你有帮助 :)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本文的内容对大家的学习或者工作能带来一定的帮助,也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码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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