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并将系统内的财务数据及相关应用程序删除,致使该公司财务系统彻底无法访问。
5 月 14 日消息,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原链家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数据库管理员韩冰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审维持原判。
2018 年 6 月 4 日 ,链家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数据库管理员韩冰利用其担任并掌握该公司财务系统“root”权限的便利,登录该公司财务系统,并将系统内的财务数据及相关应用程序删除,致使该公司财务系统彻底无法访问。
被破坏的服务器是公司专门用于 EBS 系统的 2 台数据库服务器和 2 台应用服务器,存放着公司成立以来所有的财务数据,直接影响公司人员的工资发放等,对公司整个运行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该公司恢复数据及重新构建该系统共计花费人民币 18 万元。
2021 年 1 月 6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前链家员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的刑事裁定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2018 年 6 月 4 日 14 时许,被告人韩冰在位于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福道大厦三层的链家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链家公司),利用其担任链家公司数据库管理员并掌握公司财务系统 root 权限的便利,登录公司财务系统服务器删除了财务数据及相关应用程序,致使公司财务系统无法登录。链家公司为恢复数据及重新构建财务系统共计花费人民币 18 万元。2018 年 7 月 31 日,被告人韩冰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韩冰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应予惩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韩冰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七 年。
此后韩冰提起上诉,其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应疑罪从无。但法院最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行为人是否具有自首、坦白情节,是否认罪认罚等均会影响法庭的最终量刑。被告人韩冰在删除公司 9TB 数据后拒不承认,且不配合提供电脑、手机密码。虽然公司修复数据花费了 18 万元,但情节严重,最终被判处 7 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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